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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P0575.江苏江都维扬安阜洲黄氏重修族谱十二卷.民国二十年(193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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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存数量
十二卷
信息服务费
120.00
编修年代
民国辛未1931年

江苏江都维扬安阜洲黄氏民国二十年(1931)重修的十二卷族谱核心内容,是黄氏家族数百年修谱、建祠、立规、置产的详实记录,涵盖修谱历程、族谱体例、宗族规约、田产契约、捐输名录、修谱人员等多方面,完整呈现了该支黄氏的宗族发展与管理体系,核心总结如下: 1. 修谱历程悠久且频次高该支黄氏族谱自明代始修,至民国二十年完成第十四次重修,中间历经康熙、乾隆、嘉庆、道光、同治、宣统等多个朝代,跨度超三百年。历次修谱均因宗族繁衍、支派散居、史料遗失等原因发起,核心目的为敬宗收族、厘清世系、延续源流,且每次修谱均有专人作序记载背景与意义。 2. 族谱体例与内容编排规范族谱共十二卷,卷目划分清晰:卷一为序文、凡例、规约、契式、捐目、修谱人员等核心资料;卷二记人物、节孝、艺能、字派、国祭;卷三为世系总图;卷四至卷十二为一世至二十二世年表,完整记录家族世系传承。同时制定严格《族谱凡例》,对世系记载、婚配丧葬、立嗣承宗、功名恩命等书写规则作出明确规定,确保史料严谨。 3. 宗族规约完善,立族规明教化制定多项宗族规约,涵盖义举四条(仗义治非、责忤逆、扶弱势、助善举)、戒物六条(戒游惰、弃耕读、奢靡、骄横、近恶习、辱祖先)、族禁六则(正称谓、明节序、杜险人、禁贱役、禁准田宅、严戒淑行)等,还设《善恶箴》,明确奖惩导向,同时规定祭礼、丁册、修谱出资等细则,以规范族人行为、凝聚宗族力量。 4. 置产建祠,留存大量田产契约家族为保障祭祀与宗族运营,购置多处祭田、堂地、堂物,涉及安阜洲、天洲、豊洲等多个洲地,留存嘉慶、道光、辛亥、民国等不同时期的杜卖契、买契、课契、送契等原始契约,详细记载田亩面积、四至边界、交易金额、中人担保等信息,还明确祭田租谷用于办祭、修谱等宗族公用,同时记录了祠堂存用的器物清单(如香几、香炉、桌椅、神龛等)。 5. 修谱建祠捐输详实,族人广泛参与历次修谱、重建宗祠均由族人自愿捐钱、捐洋、捐物、助工,捐输人员遍布安阜洲、還沙洲、太平洲、佛威洲等黄氏支派聚居地,还有部分迁居海门、通州、丹徒、六合等地的族人参与,捐输形式含制钱、银元、器物、人工,文档详细罗列了嘉庆、宣统、民国等不同时期的捐输名录、金额及助捐物品,同时明确捐输资金用于祠堂修建、谱籍刻印、祭田购置等。 6. 修谱组织有序,专人负责各司其职每次修谱、建祠均设专门团队,分主修、监修、协修、经理、校正、检校、收谱等职位,由不同世系的黄氏族人担任,文档记录了嘉庆庚午、同治四年、光绪丁未、宣统二年、民国二十年等关键节点的修谱人员名单,且民国二十年重修后共刻印三十二部族谱,分号发放至各支派聚居地,设专人领谱管理。 7. 家族源流与支派分布该支黄氏始祖为實公,原籍姑孰,后迁江都安阜洲,繁衍中支派散居江都各洲及周边州县,世系传承清晰,从一世实公至二十二世均有年表记载,还新编字派以统一世系称谓,避免昭穆混淆,同时族谱坚持不妄攀附、据实记载的原则,对无据可考的源流、名讳均不随意增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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