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特詔嘉勉循良良錄》
版本:清同治五年(1866)
核心人物:
黄辅辰(1798—1866):贵州贵筑人,道光进士,时任陕西盐法道,以勤政爱民、兴利除弊著称,同治四年积劳病故,朝廷特诏褒奖,入祀陕西名宦祠。
刘蓉:时任陕西巡抚,为黄辅辰上奏请恤,称其 “积劳病故,遗爱在民”。
梁经先:前浙江道监察御史,恭录此册以传扬循吏之风。
上谕与奏疏:收录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八日内阁奉上谕,表彰黄辅辰在陕西任内的政绩,包括:
整顿盐法、兴修水利、劝课农桑
办理团练、保甲,抵御回乱,保障民生
创办义学、育婴堂,赈济灾荒
清理积案、平反冤狱,吏治清明
政绩评价:
称其 “在籍创办团练,缮治城防,劝储仓谷,诸事均能通达政体,便利小民”
评价其 “中外二十余年,心术纯正,大吏事精能,持平秉正”
特旨 “准其入祀陕西名宦祠,并将政绩宣付史馆,以为循良劝”
循吏理念:
强调 “吏治关系**安危”,以黄辅辰为典范,倡导 “爱民如子,视民如伤” 的为官之道
收录历代循吏论述,对比汉循良与清代吏治,主张 “兴利而不与民争利”
是研究清代同治年间西北吏治与回乱时期地方治理的珍贵一手文献
详细记录了黄辅辰在陕西的盐政、水利、团练、教育等改革措施,反映了晚清地方官的实干精神
体现了清代 “循吏” 政治文化,即重视民生、清廉自守、政绩卓著的官员评价体系